1、其他人借钱我担保负责任吗
身为一名担保人,你所面临的法律责任之大与否,主如果基于你与借贷双方之间订立的合约与保证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根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保证的形式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如果是在保证协议中对于保证形式缺少明确的约定,或是即便存在约定但表述不清的话,则将依据一般保证的原则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又若在保证协议中已明确规定为连带责任保证,那依据第六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你与债务人需一同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债权人既能够需要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需要你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在保证协议中被规定为一般保证的状况下,依据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你享有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实行后仍然没办法履行债务之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除非出现该条约所列举的特定情形之一。因此,你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重点在于保证协议中的具体约定与是不是符合上述法律条约所规定的条件。若保证协议中对于保证形式已有明确的约定,那样便应当严格根据约定实行;反之,若约定模糊不清,则将根据一般保证的原则进行处置。若借贷方未按期履行债务,你将非常可能被迫依据保证协议的规定与有关的法律法规,最后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法包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法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其他人借钱我是担保人还不上我承担什么责任
在担保有效期超越六个月的状况下,如尚未超出债权人与保证人先前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人仍需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如双方对此无明文约定,则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若此期限已过,则保证人将不需要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对于一般保证的情形,若债权人未能在此保证期间内就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样保证人也将不需要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状况下,若债权人未能在此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需要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样保证人同样不需要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暂停、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时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其他人借钱我不还如何起诉
若你欲对别人欠款且未按约定偿还之事宜提起诉讼,建议你事先完备诸项有关证据备查,诸如借据、银行汇款记录与双方往来对话等足以证明债务关系成立之文件。接着,写作一份严谨详细的起诉状,明确列明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资料、明确的诉讼请求(即索回拖欠款项的具体数额)、与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随后将上述起诉状与有关证据材料提交至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关,该机关一般为被告之主要居住地所属的初级人民法院。待法院收到你的请求并确认其合法性之后,便会向被告发送传票,安排事件的开庭日期。在庭审期间,你需要按时出席,向法官讲解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支持你的倡导。假如你最后胜诉,但被告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实行,比如查封、冻结被告人的财产。然而,整个诉讼程序可能较为复杂冗长,在此建议你咨询专门处置此类事宜的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精准的咨询指导。
作为担保人,责任大小依据合约及保证协议。国内《民法典》规定保证分一般与连带责任两种。无明确约定则适用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下,与债务人共担债务。一般保证下,可在特定条件下拒绝承担。因此,责任重点在协议约定及法律条约。明确则实行,模糊则按一般保证处置,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